吴兴勇,男,30周岁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科员。自97年从事法制工作以来,该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和“平安潍坊”建设工作中,做出了突出贡献。2002年被潍坊市政府记三等功,连续两年被评为“先进工作者”和“青年岗位能手”,并多次被济南分行通报表彰。无怨无悔,爱岗敬业,开创金融法制工作新局面。该同志作为人民银行法制工作的先行者,建立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,推动了法制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;为全行重大决策和依法监管提供法律服务,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;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;认真学习金融业务,发表20余篇论文,多年的工作实践,已成为一名“熟悉金融、精通法律、擅于写作”的人才。 无私无畏,秉公执法,严查金融违法违规行为。组织并参与了50多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,对30多家机构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,共罚款200多万元,取消了20多人任职资格;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下发稽核检查意见书20多份;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和反洗钱工作,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。无私奉献,主动参与,积极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。参与清理整顿基金会、股金会,取得了股民、政府和农村信用社三方满意的效果;制定了《关于深入开展建设信用潍坊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》,开展了“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宣传月”活动;参与了评选最佳银行信用企业活动;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逃废金融债务的制裁力度,保全金融债权4亿多元。